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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关于2012年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2012年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京商务资发字〔2012〕3号)


各区县商务委、财政局、工商分局、统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是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监管、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状况,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工作平台。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和《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98号)精神,做好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年检内容为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

  二、2011年12月31日前在市工商局或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在京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联合年检。

  三、年检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企业网上申报成功后,商务、统计部门视同企业已参加联合年检;财政部门在确认收到企业另行上报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后,视同已参加年检;工商及外汇部门的年检手续按照各自的相关要求办理。

  四、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在京外商投资企业,除参加工商总局年检外,还须参加北京市商务、财政、统计等部门的联合年检及外汇局年检。

  五、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在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强对基层年检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

  六、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七、各单位要加强年检数据信息共享,加强统计分析,充分利用联合年检的信息资源和数据,深入分析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以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附件:2012年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
  2012年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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