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截止2010年底,全省累计探明煤炭资源量约15亿吨,保有可利用资源量约10亿吨,后备资源可利用资源量约3亿吨。全省煤炭资源稳定均衡生产可采期约28年。
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通过压减小煤矿数量、强化生产总量调控等措施,在籍生产矿数量由2005年末429处降至2010年末293处,单个煤矿年均产能由2005年末3.7万吨升至2010年末7.9万吨,全省煤炭产量由2005年约1600万吨升至2010年约2200万吨,煤炭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确保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自产煤炭的需求。
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加快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整顿关闭小煤矿,严格清理联合改造建设项目,着力开展煤炭资源整合,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十一五”期间,全省共依法关闭了145处小煤矿,淘汰落后产能358万吨/年,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关闭任务。撤消了43个联合改造项目,批准了51个资源整合项目和2个兼并重组项目,生产开发秩序明显好转。
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大力推进煤矿技术改造工程,消灭了板车运输、单回路供电、单风机通风、巷道式采煤等落后生产方式。实施了18处新建和139处技改项目,新增设计生产能力790万吨/年。持续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确保了生产矿100%达标、建设项目100%同步建设。
综合利用程度逐步提高。全省各地积极开展煤炭洗选加工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十一五”期间,新增煤炭洗选能力50万吨/年、型煤加工20万吨/年、配煤加工100万吨/年。充分利用煤矸石筛分低热值煤、发电、制砖、制取水泥混合材、井下回用、道路充填和简易建筑物基础铺垫,截止2010年底,全省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65%以上。煤矿企业对矿井水的综合治理基本达标,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并积极开展矿区植树造林和矸石山绿化,矿区生态环境逐渐改善。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较好完成了煤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省煤矿事故起数从78起减少到4起,下降94.87%;死亡人数从95人减少到4人,下降95.79%;百万吨死亡率从6.01下降到0.16,下降97.29%。
二、面临的形势
(一)进省无烟煤供应紧张,外来煤源存在不确定因素。“十一五”期间,我省自产无烟煤每年均有部分调出,沿海无烟煤用户从国外进口,内陆部分特殊煤质要求的用户从省外调入,全省无烟煤供需基本平衡。预计“十二五”期间,全省无烟煤需求量将从2010年2300万吨提高到2015年3000万吨,全省煤炭产量控制在2300万吨/年左右,届时无烟煤缺口将逐渐拉大到700万吨/年左右,需要从外部调进。目前各省均实施整合兼并,控制煤炭产量,压减企业数量,从省外调入无烟煤难度较大;国外无烟煤主要来自越南和朝鲜,因体制、运输、码头等因素,近年来可供量在下降,价格波动大,从省外、国外获取缺口的无烟煤存在不确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