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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的通知
(闽经贸能源〔2012〕130号)


各产煤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

  现将《福建省“十二五”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福建省“十二五”煤炭生产开发规划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十一五”煤炭生产开发主要成效
  二、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产监管

  二、强化建设管理

  三、推进结构调整

  四、促进安全生产

  五、加强环境保护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前言



  煤炭是我国主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将长期是主要能源。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大局。

  福建是缺煤省份,随着经济跨越发展,煤炭需求趋势上升,自给率逐渐下降,科学、合理、有序进行煤炭生产开发成为我省能源保障一项重要而且紧迫的任务。编制“十二五”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对于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保障全省煤炭供应,确保关联产业持续发展,促进行业安全健康发展,加强矿区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在编制中依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与《福建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相衔接,从我省实际出发,遵循了有序开发、总量控制、整合重组、安全生产、保障供应的原则。

  本规划主要阐述了“十一五”期间我省煤炭行业在结构调整、技术装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成就,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二五”煤炭生产开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限2011~2015年。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十一五”煤炭生产开发主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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