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函[201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日

  岳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0〕8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为标准,以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为主线,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为目标,全面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为构建平安岳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面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多元化消防力量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防范火灾能力全面加强,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全面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全市各级政府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将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办和公安部《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研究制订全市公共消防安全评价体系;规范市和县、市、区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和乡镇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签订《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责任状》;各级政府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加强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适时开展学校及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2010年至2012年,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至少挂牌督办1处重大火灾隐患并销案。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