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基金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抄报监察、审计机关备案制度。国有资产处置方案、投融资平台投融资方案、重大项目建设方案参照执行备案制度。基金及专项资金使用做到即用即报,国有资产处置方案、投融资平台投融资方案、重大项目建设方案做到即批即报。
7、建立基金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基金及专项资金管理单位于次年三月底前向政府报告本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并抄报监察、审计、财政部门。
三、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8、依托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市场化交易平台,切实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及特许经营权等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服务职能。
9、公共资源交易实行同城合一。市直部门单位和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临港产业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程序统一进行交易。
四、突出抓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重点工作
10、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实现工作流程再造。在全面清理权力底数,建立权力目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风险点,全面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基础上,按照一项权力一项制度的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抓好网上信息公开。各级行政机关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信息外,与行政权力运行有关的信息都要在网上予以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监督依法行政。
12、推进网上办事和网上审批。构建市、县两级联网的网上审批系统,建立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跨部门并联审批的 “网上政务大厅”。大力推行网上办事,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办理、网上处罚。
13、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运行情况全面实施网上电子监察。
五、构建联动协作的监管工作机制
14、建立行之有效的监察、审计、法制工作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交流、通报有关情况,提高监督效率。
15、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督职责的前提下,监察、审计、法制工作要职能互补。加强监察、审计、法制工作协作,形成监督合力。相互利用监督成果,提高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