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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试行意见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试行意见
(岳政办发[20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印发<湖南省防治公共资源交易腐败问题创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纪发〔2010〕41号)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我市防治公共资源交易腐败问题创新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组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归口市政府办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负责提供交易场地、信息咨询及交易现场服务和保障;负责开标、评标资料和现场影音等资料的存储和归档;负责岳阳公共资源交易监委库、岳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负责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岳阳抽取终端的维护;负责制定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各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统一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市直各部门单位,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各部门单位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园林绿化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采矿权和探矿权交易,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以及股权、特许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吉祥车牌号、城市公共广告位出让(租)等公共资源交易,一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未达到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法规规定交易数额、无需统一采购和招标的除外)。

  (三)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审批场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专门场地设立业务审核办理大厅,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大厅按交易类别分别设立办事窗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审批监管手续全部集中在大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在大厅办理完审批手续后,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

  上述1至3项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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