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障娄邵铁路扩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通告
(市政发〔2010〕8号)
为确保该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沿线所有乡镇、村组、单位和居(村)民要支持配合娄邵铁路扩改工程建设,确保该工程勘测、征拆、施工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娄邵铁路扩改工程建设所需征收、划拨土地和临时用地,所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阻挠。铁路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水电、通信设施及其它附着物,由其所属单位或所有人在国土资源部门发布拆迁公告中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
三、严禁破坏铁路路基、施工标志、施工设备和工程设施。严禁移位、拔除线路中线桩。
四、严禁盗窃铁路施工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及其它物资。
五、严禁强买强卖、强行装卸铁路施工建设所需建筑材料。
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中线桩两侧各30米的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任何形式的建筑(构筑)物(含池塘、水渠等)。凡属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构筑)物,征拆时不给予经济补偿。
七、铁路施工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接受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监督执法等方面的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