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邵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年-2014年)》的通知
(市政发〔201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邵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年-2014年)》已经2010年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颁发。请各级各部门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
邵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 (2010年-2014年)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和《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结合《邵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年-2009年)》实施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纲要》、
《决定》和
《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富民强市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经过五年的努力,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能够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到2014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