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通知
(市政发〔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根据全国、全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湘政发〔2009〕4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市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市,辖有1个自治县和21个民族乡,有苗、瑶、回、侗等39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4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6.1%。我市少数民族文化遗存丰厚,源远流长,为邵阳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滞后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加快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因此,各县市区要深刻认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我市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民族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邵阳提供强大动力。
二、明确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手段,以推进民族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改革文化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满足全市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 目标任务:到2020年,城步苗族自治县和21个民族乡(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联系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精品。
三、不断强化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