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船舶航行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运输安全
我市每年春季常受到北方冷空气南下和冬春交替季节性大风、雾、雨等气候影响,其产生的寒潮、风暴和大雾对运输船舶安全航行构成极大的威胁,对我市水运行业安全工作带来压力。各企业要把防范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放在突出位置,按照省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开展春季船舶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人员和岗位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严防人员脱岗。二是各企业要建立岸船信息平台,加强各种信息交流与核对,凡遇到恶劣天气、不明等事项要及时向公司岸台报告,公司收到报告后,要迅速处理,及时回复船上。三是各企业务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务必与每艘船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职责。四是提醒船长,注意收听气象信息,重点关注危险天气预警信息,遇大雾天气,船舶不要冒险航行,要及时开好航前会议,制定防范措施,在航的船舶更需要加强瞭望,注意避让。五是严防船员疲劳驾驶,疲劳驾驶是船舶安全航行隐患之一,各企业应高度重视,要建立船员作息时间制度,完善预防控制船员疲劳的操作程序。同时,坚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足船员。
三、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水上生产事故发生
各企业、船舶要深刻吸取该两起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各企业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部署,坚持把防雾安全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结合起来,坚持把隐患排查与“双基”建设合理化建议结合起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狠抓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实行登记,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坚决杜绝船舶“带病”航行、违规操作等行为。二是各企业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行动,主要查本公司船舶有无超载、超航区、超抗风能力及视线不清情况下冒险航行。三是各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上报市水运处,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一时不能完成治理的,要切实加强安全防控工作,并限期整改完成,确保安全。四是各企业应视自身情况加大对船舶修理和保养的投入力度,做好船舶定期的保养、维修,及时消除存在隐患。五是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消除隐患,严防冒险横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