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信誉考评工作的通知
市路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市驾培协会、各驾驶员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秩序,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诚信经营,检查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开展2010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信誉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组织形式
(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关小帆
副组长:曾进崧
成 员:沈保光、陈文彬、陈光平、曾开
考评人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各辖区交通管理部门、市驾培协会抽调人员组成三个考核小组,并聘请专家参与。
委托市驾培协会负责具体实施相关工作。
(二)考评方式
由各驾培机构对本机构及分支机构进行自评、对本机构教练员进行考评。
在各驾培机构自评和考评的基础上,由考评领导小组逐一对各驾培机构及分支机构进行检查考评,对教练员考评结果进行审核。
二、考评时间
2011年5月12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三、考评标准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信誉考核量化评分标准〉的通知》(粤交运〔2011〕385号)(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另发)执行。
四、考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12日-5月31日)
由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行对照《标准》进行整改和准备;市驾培协会制定具体的考评计划和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自评阶段(6月1日-6月10日)
由各驾培机构成立考评小组,对本机构及分支机构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评定)表》(见附件)进行自评打分;对本机构教练员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评定)表》(见附件)进行考评打分。同时在此期间各驾培机构向考评领导小组提出考评申请,由市驾培协会负责登记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