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通管理总站、各水路运输企业: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安〔2011〕602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珠交字〔2011〕162号)要求,结合我市水运行业实际,制定《珠海市水运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我市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成效。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
珠海市水运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水运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中心任务和工作准则,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深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积极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为我市水运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定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基层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突出抓好“一查双基”工作(一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双基:基层、基础),全力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确保我市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