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运输局2011年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突出效能监察,着力提高交通行政执行力
  1、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和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重点对落实《关于深入贯彻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抓好2011年重要部署落实的工作安排》(珠办发〔2011〕2号)、《市政府2011年工作要点》(珠府〔2011〕14号)及责任分解方案、今年市政府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珠海市交通运输局2011年度责任白皮书》和落实局党组决定事项等方面情况进行监察,着重监察是否思想统一,行动迅速,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创新方法,责任清晰;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是否存在行动不积极、不坚决、打折扣,甚至长期得不到落实的问题;是否存在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办以及办理延误又不说明原因的问题;是否存在简单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重点工作直接推动者和具体人的责任;纠正光说不干、干而不实、抓而不紧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办公室、人事监察科负责牵头,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2、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一是加强对工程依法建设情况的监察。监察交通建设工程的立项、征地、拆迁、公开招投标、报建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等情况。
  二是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的监察。监察市交通工程造价站是否充分发挥作用,控制工程造价的情况。
  三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的监察。监察各职能单位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的思想,检查质量与工期、质量与安全情况,深入查找工程实施与质量安全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对落实“双合同制”情况进行效能监察。要求业主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签订和履行《廉政合同》。检查有关单位将《廉政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记入施工企业《廉政档案》情况,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以上工作由局建设管理科、交通规划科负责牵头,局人事监察科、交通工程质监站配合。
  3、围绕落实岗位责任制情况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监察各单位(部门)完成职责任务、执行各项规定、落实各项办事程序等方面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工作人员有无存在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局人事监察科负责牵头,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4、围绕与“净畅宁美”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监察按照市机关作风办开展“净畅宁美、机关先行”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坚持把实施“净畅宁美”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珠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考核办法和标准(暂行)》有关措施,通过机关带基层、党员带群众、领导干部作表率,以机关干部的身体力行和示范带动,在全行业迅速掀起行动热潮,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净畅宁美”行动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局人事监察科负责牵头,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5、围绕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监察交通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规范、事实清楚且充分。严格执行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规范适用执法文书,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对于应告知当事人的事项,一定要履行告知义务。要加强对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方面情况的监察。执法人员不得收受他人钱物,不得接受执法对象的吃请和有其它徇私枉法的行为,自觉接受群众和机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执法局配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