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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


  三、健全工作机制

  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按属地管辖原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准入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娄底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组织、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产品生产技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准入工作。

  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涉及面广,牵涉到多个领域、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个部门监管一个环节”的原则,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农业部门负责种植业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产地准出工作,指导、督促生产者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承担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牵头责任,将市场准入工作作为确保民众消费安全和农民增收的大事来抓。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质量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等制度;负责追回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已违法销售的农产品;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监督销毁;要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农贸市场发展建设规划及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与改造,逐步实现农贸市场超市化经营;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制度。财政部门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预算,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农办、发改、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监察、畜牧水产、卫生、粮食、城管执法、环保及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各级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引导民众健康消费。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中,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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