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五小”行业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 1月至6月)

  各责任主体和职能部门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并上报总结材料。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加强工作的督查评估,提出下一阶段目标任务,不断深化和推进创卫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娄底市“五小”行业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鄢福初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梁克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劝姣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谢福兴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兆宏 市卫生局副局长

  申立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谢一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邹 涧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勤俭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争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彭岳松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刘絮才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永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游永斌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杨 纲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卫生局,由刘兆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伍炳洪、易清贤同志任副主任,从市卫生监督所抽调3名工作人员,其他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五小”行业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协调、信息汇总和进展督导等工作。娄星区、娄底经济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区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日常分级监管的有关规定结合“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执行好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应按照创卫工作和本方案要求,成立“五小”行业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所辖区域或领域“五小”行业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围绕老百姓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有的放矢,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抓好协调,形成合力,确保“五小”行业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作。

  1.卫生部门:负责 “五小”行业卫生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开展对小住宿业、小美容美发(按摩)业、小洗浴业和小茶馆(酒吧)的卫生整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小歌舞厅、小网吧的卫生整治工作;在政府机构改革过渡期间负责小餐馆的卫生整治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