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势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尽快出台市级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和办法,严格实行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产品检测制度和销售索证制度,实现市场与基地对接,确保蔬菜消费安全。
4.大力培育蔬菜营销大户和农村经纪人队伍。大力培育蔬菜营销大户,通过中介组织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联系起来,实现蔬菜的专业化和集约化流通。推进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实现农产品供求信息传输信息化。加强蔬菜专业协会的建设,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七)大力发展蔬菜深加工
支持和扶持速冻、脱水、真空保鲜的蔬菜深加工龙头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多形式利用国内外资金,培育加工蔬菜品牌。并依托龙头企业,加强蔬菜采收后的分级、包装、净菜加工、冷藏和真空保鲜等处理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商品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成立娄底市蔬菜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硕辅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指导协调全市蔬菜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蔬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市区和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行政一把手为首的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强有力的行政指挥体系。要制订蔬菜基地建设管理考评办法,将“菜篮子”工程作为市、县、乡三级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切实作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要加强新菜地开发基金的征管,凡因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确需征用城郊蔬菜保护区内耕地的,依照有关法规对用地单位和个人征收新菜地开发基金。财政部门要建立新菜地开发基金专户,专项用于菜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蔬菜科技开发。要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设施的支持力度。要注重项目引导,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要向蔬菜生产基地倾斜。市财政从2011年起至2014年止,每年新增新菜地开发基金20万元,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本辖区新菜地的开发与建设。在五年建设期内,市政府对新菜地建设给予一定奖励和补贴,资金来源从新菜地开发基金中列支(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