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里成立娄底中心城区楼(栋)门牌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益丈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应南 市民政局局长
肖雄杰 娄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胡增明 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成员、总
工程师
黄守雄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絮才 市财政局副局长
申立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崇周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曾小园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罗树生 娄底日报社副总编辑
伍 岳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志新 市规划局副局长
吴启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朝晖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谢一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朱蔚林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建坤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
肖孟立 市房地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守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民政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安排一名联络员配合做好与所在单位职能相关的工作。
娄星区、娄底经济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明确部门职责
民政部门:全面负责娄底中心城区楼(栋)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完成中心城区已命名、成型街道的地名标志设置。
公安部门:提供已有的编码资料,并配合做好住宅门牌的编码工作和收费工作。
工商部门:配合做好企业单位、商户的门牌编码工作和收费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发改、国土资源、房地产部门:配合做好各类新建住宅小区和各种功能建筑物(群)的楼(栋)门牌设置工作,并依据《娄底中心城区门牌号码使用证》确定的地址办理房屋预售、竣工验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质监部门:负责楼(栋)门牌的质量技术监督。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楼(栋)门牌设置工作经费,并提供非税收入票据。
广电部门、娄底日报社:负责对楼(栋)门牌设置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