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楼(栋)门牌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政办发〔2010〕70号)
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娄底中心城区楼(栋)门牌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娄底中心城区楼(栋)门牌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娄底中心城区楼(栋)门牌设置工作,根据国务院《
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楼(栋)门牌作为社会生活中人们应用最广泛的地名标志之一,直接与人们的经济活动、日常生活、人际交往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娄底中心城区新建、改建房屋逐渐增多,出现了有门无号无牌、擅自制作门牌等现象,造成了地址混乱、户籍与治安管理难、对外通讯交往不畅等问题,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设置规范、标准、统一的楼(栋)门牌不仅迫在眉睫,对完善城市功能、优化投资环境、方便人民生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方面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区域分工
市本级负责以下55条主要街、道、路两侧的单位、门店的楼(栋)门牌的设置:湘中大道、乐坪大道、大汉大道、早元街、桃圃街、小科街、新科街、贤童街、长青街、东贸街、西贸街、湘阳街、月塘街、新坪街、静安街、秀石街、双科街、洪冠街、涟滨街、仙桥街、青山街、石玉街、凤阳街、钢城街、群乐街、神童路、丹阳路、甘桂南路、甘桂北路、扶青路、桑塘路、丽春路、碧溪路、福岭路、洪洲路、铁炉冲路、西坪路、太和路、娄星北路、娄星南路、氐星路、春园路、新星北路、新星南路、金谷路、白塘路、吉星北路、吉星南路、关家脑路、迎春路、檀香路、乐花路、石马路、景屏路、万富路。
娄星区、娄底经济开发区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其余部分临街、道、路,所有临巷,所有不临街、道、路、巷的单位、门店、房屋的楼(栋)门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