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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应急救援工作管理规定》和《娄底市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通知

  市水利局

  1.对灾害性天气进行实时监测和预报,及时做好汛情、旱情等各类灾情信息的上报及传播工作。

  2.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和重特大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时,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和抗洪等防汛情况,为防汛抗灾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市气象局

  1.随时掌握重大气象变化情况,做好灾害气象的预警预报服务,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自然灾害时期的天气预报工作。

  2.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和重特大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时,向现场总指挥部提供有关气象信息,为其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参考。

  市地方海事局

  1.承担水上交通事故搜救、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处置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2.负责调动专业和社会资源参与水上搜救;

  3.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现场总指挥部的部署,调集水上交通工具、救援设备到现场,与公安消防部门协同扑救火灾和处置事故。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1.制定市直广播电视媒体宣传报道方案,加大应急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组织广播电视媒体广泛开展应急公益宣传,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民应急意识。

  中国电信娄底分公司、中国移动娄底分公司、中国联通娄底分公司

  1.重大灾害事故时,确保和随时维护通信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保障应急救援现场通信畅通,优先传递各类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信息。

  娄底电业局

  1.承担城市电力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

  2.发生电力火灾事故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抢险队伍支持;

  3.在可能引发电击事故的火灾、建筑倒塌、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随时排除险情,确保电力设施、设备安全;

  4.完成现场总指挥部部署的现场断电、紧急供电任务。

  5.组织调度全市电力系统专业技术力量协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火灾事故或重特大抢险救援事故实施紧急处置。

  6.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

  新华联燃气公司

  1.承担城镇天燃气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

  2.发生天燃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抢险队伍支持;

  3.在可能引发燃气次生灾害的火灾、建筑倒塌、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随时排除险情,确保燃气安全;

  4.完成现场总指挥部部署的其他任务。

  市自来水公司

  1.发生重大火灾和突发灾害事故时,关注和维护市政供水管网的运行状况;

  2.按现场总指挥部的命令,根据重大火灾和灾害事故现场的需要,到现场对市政消火栓系统进行维护,对事故现场供水管网进行局部增压,确保现场灭火救援供水保障。

  中石化娄底分公司、中石油娄底分公司

  1.发生重特大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公安消防部队长时间作战时,按现场总指挥部的命令,出动油罐车至现场,确保灭火救援作战车辆的作战油料保障;

  2.发生石油化工产品火灾,油罐、槽罐车、加油站等火灾事故时,按现场总指挥部的要求,调集专家、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为现场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指导参战公安消防部队现场灭火,展开关阀、堵漏、断源、防爆、洗消等工作;

  4.必要时,调集石油槽罐车,为实施现场倒罐作业提供支持。

  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潭邵高速娄底中队

  1.辖区内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灾害事故时,迅速掌握事故和灾害情况,尽力抢救人员,维护现场交通,疏散事故区人员和车辆,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2.引导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力量正确行进,及时、安全地进入事故地段;

  3.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高速公路封闭或警戒措施,维护救援现场秩序,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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