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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两会”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两会”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娄政办函〔2011〕3号)


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涟钢集团,市直机关各单位:

  自开展娄底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以下简称“百日整治”)活动以来,我市城区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积存垃圾得到清理,环卫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保洁机制也已逐步形成。但近来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有所松懈,垃圾乱丢乱放现象出现反弹。为巩固百日整治成果,以优美、清洁、有序的市容环境迎接“两会”、春节的到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继续抓好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日常环卫保洁。娄星区、娄底经济开发区、涟钢集团要立即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加强对背街小巷、单位院落、居民小区、铁路沿线、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和管理,确保日常保洁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对反弹较严重的铁路沿线,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清理。同时,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以街道办事处或社区为单位将环境卫生保洁承包给物业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加强监督和管理,逐步建立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市城管、环卫等部门要加大对大街大道的清扫、保洁工作力度,做好垃圾的及时清运和中心城区花草树木、绿化带的清洗。

  二、加强市容秩序整治。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违章现象的整治,继续推进“门前三包”,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交通秩序畅通。

  三、规范管理各类市场。商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的管理,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彻底清扫垃圾杂物,冲刷市场地面,规范物品摆放。并加强市场秩序管理,做到市场周边30米内秩序井然,无场外场和乱停乱摆现象。

  四、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对中心城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整治和规范管理,做到工地封闭施工、出口硬化和设置冲刷设施,工地内物料排放整齐,无积存垃圾;建筑垃圾按规定地点、路线运输、倾倒,严禁渣土运输车带泥行驶,沿途撒漏、污染路面。城管部门应加强对长青路平战人防工程的渣土管理,设置洗车台,运渣车辆经清洗后方可上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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