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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娄政办函〔2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娄底市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娄底市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货运机动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行动时间

  从2011年1月1日至6月底,暂定半年,并坚持“时间服从效果”原则,根据整治情况再调整整治时间。

  二、工作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地方政府负责与部门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一是源头治理有明显效果。全市辖区内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行为得到彻底取缔,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根本遏制。二是路面执法有明显成效。无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无未经许可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桥行驶,无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三是公路运输环境有明显改善。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完好率、通畅率大幅提高,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序规范,特别是沪昆高速娄底连接线、S312线、S225线得到有效保护。

  四、组织领导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治超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属地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全市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市治超领导小组力量,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长助理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公路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路管理局,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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