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
2010年11月中旬,召开市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定专项行动行动方案。12月上旬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
1. 2010年12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县市区有关部门启动对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情况调查,每个县市区应检查不少于5家超市或批发市场,检查情况对口统计上报。
2. 12月下旬,市知识产权局牵头与市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成员单位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3. 2011年2月至3月,市县两级知识产权、工商、版权、质量技术监督、农业、林业等部门依据行动方案,统一领导、协同行动,查处各种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各部门对辖区内流通环节的执法检查整治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4. 2011年1月至3月,相关部门走访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检查生产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主动为企业提供维权援助服务。
5. 2011年2月至3月,开展打击专利诈骗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的名义欺骗社会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专利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发现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2010年全市查处和处理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中没有依法执行到位的,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强制执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联合市县两级主流媒体举办各种类型的宣传活动,扩大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的影响力,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公布公告一批已结案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11年4月至5月,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检查、总结、表彰活动。各县市区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做好各专项执法工作的总结和执法数据的统计工作。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知识产权专项行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工作扎实、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成效不佳的,要给予批评并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市政府成立娄底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协调和指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鄢福初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梁克和、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胡铁轩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版权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贸促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胡铁轩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