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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娄政办发〔2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

  《娄底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娄底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和省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有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增强全社会诚信守法意识,形成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执法专项行动,打击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提高市县两级知识产权部门的执法水平,增强广大消费者、创新主体与权利人的信心,营造促进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加快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创造良好条件。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生产领域和制造环节的整治力度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化对生产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治理,积极推进专项行动关口前移。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对制造型企业侵犯他人专利权和假冒专利行为的行政执法。版权部门要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等的监管,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质监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农业、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植物新品种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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