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移交事宜的函
(穗林业园林函[2011]6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府〔2008〕39号)和市编委《关于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职能移交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穗编字〔2009〕251号)精神,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已于2010年12月14日由我局成建制移交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今后,如有涉及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事业单位管理的政策文件、工作要求等相关事宜,请直接与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