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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照经营活动和破坏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无证照生产经营活动。

  (二)重点区域

  城区、公路沿途、汽(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地区;居民住宅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主要集市、宾馆、写字楼及无证照经营易发的其他地区(点)。

  (三)重点行业

  1、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美容、营利性医疗机构等;

  2、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成品油、燃气等;

  3、餐饮、文化娱乐、网吧、洗浴、按摩、旅店及废品收购、出国劳务中介等;

  4、农资、建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修造船等。

  四、责任分工

  办公室:负责协调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专项行动以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情况。

  法制处:负责协调业务部门共同对无证照经营专项行动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研究指导性意见。

  监察室:负责监督执法人员在专项行动中的执法行为,落实问责制。

  注册分局:负责为引导办照的无照经营户及时办照,并坚持法定前置,对审批文件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一律不予核准发照。

  经检分局:负责专项行动中无证照经营大案、要案及疑难案件的查办和督办。

  市场分局:负责查处取缔有形市场内的无证照经营行为。

  食品分局:负责查处取缔流通环节的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

  监管分局:负责全系统查处取缔无证照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查和信息综合等日常工作,并主动与市综治委等部门协调,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分工,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宣传中心: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五、阶段步骤

  专项行动自即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至6月30日)

  动员部署:各基层局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并设立举报电话。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市局监管分局编发《查处取缔无证照工作专题简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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