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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附件:
  2012年医疗器械监管报送材料要求

序号

内容

报市局时间

份数

备注

1

2012年度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总结

12月10日前

1

电子版及纸质

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联系单

12月15日前

2

纸质

3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意见》汇总情况,并附检查意见复印件.。

每季度第一周

2

纸质

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汇总表

分别于5月25日和11月26日前分别报上、下半年情况;1月5日前报全年度情况。

 

电子版

5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资料

12月20日前

2

纸质

6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情况统计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情况汇总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行政许可情况汇总表》。

每季度末15日前

1

电子版及纸质

7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总结及《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联系单》

6月20日

2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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