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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食药监械〔2012〕23号)


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滨江区社发局:
  根据国家局和浙江省局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全市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辖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执行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

  2012年全市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意见

  为确保我市医疗器械安全,根据全国和浙江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机构改革和全市医疗器械发展实际,制订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全局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浙江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顺应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医疗器械工作体系;突出重点难点,继续抓好对“一高一低”重点监管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着重风险点的查找防控,消除质量隐患,确保杭产医疗器械的安全;总结经营许可的经验和教训,严格审批流程,继续坚持以高风险产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的证后监管和日常检查,逐步加强对一般经营企业的监管;探索强化使用环节的监管,构建防范机制;继续强化医疗器械上市后的监测,重视不良事件的收集和报告工作,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全面提升医疗器械安全水平,确保全市人民用械安全。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顺应机构改革的需要,构建和完善适应新要求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体系。一是今年机构改革将全部到位,原本的垂直体系已经取消,餐饮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也将逐步到位。虽然医疗器械监管的总体职能不会改变,但涉及的医疗器械审批工作会有新的调整;并且,随着管理体制的改变和新职能的划入,也必将影响到医疗器械的监管。构建和完善适应新变化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体系,成为完成全年医疗器械监管,确保医疗器械安全的前提。为此,要根据新设定的“三定”方案,调整工作内容,确保人、责、事明晰,确保不缺位,不失职;二是修订部分工作流程,以适应新体制的要求。涉及审批职能的工作,比如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和经营企业准入的工作流程,要早做准备,适时修改,防止工作上的脱节。三是在充分使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适应机构改革新需求,适应医疗器械发展新要求的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构建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内医疗器械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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