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在信息化环境建设以及管理工作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革创新,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

  3、在普及信息化知识与方法、推广信息化成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4、在信息化应用上经济或社会效益突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5、坚持勤俭节约精神,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中讲求实效,少花钱多办事,节约资金且取得了显著成效的。

  6、有其它贡献的。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自下而上群众推选,领导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可推荐3个先进集体(含企业1个)、3名先进个人(含企业1名),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含市属企业)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个人。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进行考察,经所在单位公示后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先进质量。在推荐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结合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由所在单位写出先进事迹材料,填写《全市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见附件1)、《全市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

  (四)推荐截止时间2012年1月10日16:00。请于截止时间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三份,单页双面打印)及相关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送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时报上述材料电子版(发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尽晖,联系电话/传真:66602617,E-mail:xxhtjc@jn.gov.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B区330室,邮编:250099。

  附件:1、全市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2、全市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1:全市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单位名称(全称)

 

单位性质

 

职工总数

 

 

 

 

 

 

 

 

简要事迹

  

 

主管部门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审批机关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