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2012年“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是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夯实企业标准化工作基础的有力抓手。自2004年国家标准委开展此项活动以来,我省已有数十家企业通过了“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特别是中国名牌与广东省名牌推进委员会分别于2006年、2007年,将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纳入了名牌评选加分项,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企业标准化工作水平,按照省质监局2012年标准化工作部署,我局现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企业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创建活动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凡是已经通过ISO9001认证或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均可申报,已获得名牌称号的企业以及列入“市名牌带动战略培育名单”的企业将获优先推荐参与创建工作。
二、创建工作应严格按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7]12号)、《关于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7]93号)及省质监局《组织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实施方案》(见附件1)要求进行。
三、按照《珠海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对我市辖区内通过AAA级、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企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于2012年3月25日前,填写好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交我局标准化科,我局将汇总上报省质监局。
附件:1.粤质监标函〔2007〕203号(略)
2.标准化良好行为申请表(空白)
标3.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表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2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 标准化管理
机构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标准化工作
人员数量
| 专职
|
|
兼职
|
|
目前已通过的
管理体系认证
| |
主要产品及申请确认涉及的产品名称
| |
企业产品执行
标准情况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名称
|
| |
| |
| |
| |
| |
| |
| |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
目
前
标
准
化
工
作
情
况
| 主要包括标准化管理体制及机构人员情况,已组织实施的标准情况、标准信息收集情况等。
|
企业自我声明:
1、本企业近三年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事故发生。
2、本企业所有产品都具有合法标准并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近三年无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
3、本企业无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
申请企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质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质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表(试行)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标准及说明
|
一、评分标准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基本分为400分,加分为100分,总分为500分。
1、基本分达到280分以上,可评为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2、基本分达到320分以上,可评为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基本分达到300分以上,总分达到350分以上的可评为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3、基本分达到370分以上,可评为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基本分达到360分以上,总分达到420分以上的可评为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4、基本分达到39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450分以上的,可评为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基本分达到380分以上,总分达到460分以上的可评为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二、说明
1、本评分标准为通用要求,不同企业因产品类型和生产经营的特点,某些项目确无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界定可不扣分,按满分计算。企业应有的评价项目而未满足,则该项目的实际得分为0分。
2、表中每项评价内容的规定得分为最高扣分限,超出部分不再扣分。
3、画※号表示该项要求对A级和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不作为必要确认条件。
|
表1 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一、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60分)
| 1、企业的方针、目标(分值5分)
| 有企业方针,符合企业实际
| 5
| 没有方针扣3分
| | | |
有企业目标
| 没有目标扣3分
| | |
目标可量化、能实现
| 目标无量化或无法实现扣1分
| | |
2、企业组织机构图和职责划分(分值10分)
|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图(其中包括标准化机构图),机构图与企业实际现状相符
| 10
| 没有组织机构图扣5分,组织机构图不全面,企业设置的机构与机构图不符或机构没有纳入管理范围扣2分
没有标准化管理机构扣1分
| | | |
有最高管理者标准化管理职责
| 没有最高管理者标准化管理职责扣2分
| | |
其他各部门标准化职责
| 没有各部门标准化职责扣5分,每缺一扣1分
| | |
有标准化管理职责
| 没有标准化部门职责扣1分
| | |
部门标准化职责划分明确,符合企业实际
| 部门标准化职责划分不明确扣1分
| | |
3、标准化人员要求(分值5分)
| 有标准化专、兼职人员
| 5
| 没有标准化专、兼职人员扣5分
| | | |
人员职责明确
| 没有标准化人员职责扣2分
| | |
人员有标准化专业知识
| 未取得标准化资格证扣1分
| | |
4、标准化培训(分值10分)
| 有全员培训计划(内容具体)
| 10
| 没有培训计划扣5分
| | | |
有培训记录(时间、地点、人数、培训内容、授课教师)
| 没有培训记录扣3分
| | |
有培训考试、考核记录
| 没有考试记录扣1分
| | ※
|
完成全员培训计划量的100%
| 完成培训计划量的50%以上,100%以下扣2分
完成培训计划量的30%以上,50%以下扣3分
完成培训计划量的30%以下扣5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