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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2年杭州市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4.秋季种子市场检查。由市本级牵头,采用区、县(市)交叉检查的方式对秋季种子市场进行检查。检查作物:小麦、油菜以及蔬菜作物种子;检查内容:种子质量、标签、经营许可范围、非持证经营者备案登记、经营档案和品种审定及适宜种植区域与授权情况等;检查范围和数量:重点检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及基层(县、乡)种子门市部,检查不少于5个门市部,每个门市部扦取2个样品、检查2个标签和所有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及适宜种植区域与授权情况;检测项目:种子净度、水分、发芽率。

  (三)强化生产经营者监管。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按照“谁发证谁管理”原则,加强许可事后监管,重点为2010-2011年没有检查到或者整改未到位以及市场检查有问题企业(经营者),加强对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制售假劣种子、违规制作标签和档案等检查,开展非持证种子经营者登记,继续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者)。

  (四)查处种子违法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种子案件查处力度,对投诉和检查到的违法案件,要依法严格处罚;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并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已停止一年以上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或屡次违规、多次被举报投诉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注)销种子生产、经营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把种子执法年活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加大种子管理和执法力度,并将此项工作与常年执法监管工作相结合,切实抓紧抓好。杭州市成立种子执法年工作协调小组,由严建立副局长任组长,市种子总站孙利祥站长和市执法支队缪良支队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地也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协调小组,确保种子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强化督导。各区、县(市)农业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要求,结合2012年“绿剑”春秋季集中执法行动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针对当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考核制度,强化组织实施。市农业局将在春、秋季种子市场检查和种子生产基地检查等重要时段到各地进行指导督查,并对各地执法活动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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