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2年杭州市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强化源头治理,搞好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行为,保障种子有效供给和农业安全生产,根据农业部农办种〔2011〕14号文件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2012年杭州市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以确保种子执法年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联系人:市种子总站 邵乔儿 电话:86781288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应军良 电话:87066536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2012年杭州市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根据农业部农办种〔2011〕14号文件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检打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种子质量监管,严格品种审定,加大不适宜品种退出力度,强化种子生产基地、许可、标签、档案和备案登记管理,严厉打击种子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和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种子企业诚信经营,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市现代种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活动目标
按照农业部提出的“四个一批”(即坚决退出一批品种、清理一批企业、查处一批案件、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和“五重一大”(即突出监管重点内容、重点作物、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查处重大案件)的总体要求,严格品种试验,提高品种审定质量,退出不适宜种植品种;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规范种子生产行为;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和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违法行为;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者),强化非持证种子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提升企业和经营者整体素质;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种子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