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3、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根据中央、省和市有关“六五”普法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农业“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规划和计划实施工作,确保农业“六五”普法取得新成效。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加强《
行政强制法》宣传培训。突出普法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以《
农业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核心的农业法律法规,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进一步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创新普法工作载体。要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注重把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工作推进紧密结合起来,把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法律法规贯穿融合起来,真正发挥法律法规对农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要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和载体,注重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短信、微博等普及性广、便利性强的媒介,畅通普法信息渠道,及时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政策,扩大影响面。要建立农业普法联络员制度,健全普法网络体系,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高农业法制宣传的质量与效果。
5、实施普法宣传项目。根据市“依普办”实施的“普法项目建设年”的工作要求,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活动,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增加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升农业管理行政效能
6、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推进落实重大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和公布制度。完善决策评估制度。
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和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依法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和落实行政许可项目、依据和办理程序公开、重大行政许可听证、行政许可决定公告等制度。加强行政审批权力和流程的动态调整,落实许可、非许可事项、名称的统一性、规范性,探索行政许可裁量规则,开展许可项目的评估工作,不断规范行政许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