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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2年杭州市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2年杭州市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农机、水产)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2年杭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2年杭州市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是喜迎党的十八大、落实“三化同步”和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2012年,杭州市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方略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三农”中心工作,以保供给、保安全、保民生为核心,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法制监督,完善保障措施,不断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开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2年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是:

  一、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1、努力改善农业地方立法。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必要可行”的原则,努力将符合科学发展、切合我市实际、反映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要求、体现农业部门职能转变和农业管理方式创新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在我市农业地方立法中,要更加注重农业立法调研和项目储备,更加注重农业法规规章修改完善,更加注重农业法规规章配套制度的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农业法规规章体系。各地要大力支持农业立法工作,配合做好农业立法调研,对相关农业立法草案积极建言献策。要继续开展立法项目调研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修改完善《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条例》(草案),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年初计划、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律审查、讨论决定、签发公布的程序,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地农业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报当地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的同时,要及时报市农业局备案。建立行政性规范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按照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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