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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珠海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珠海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

  现将《2012年珠海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2012年珠海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带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为契机,以促进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卫生镇村工作为载体,积极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健康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推进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上新台阶。

  一、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管理

  1.认真落实《珠海市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珠海市社区爱国卫生工作规范》及《珠海市社区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级爱卫工作考核和业务培训。由市爱卫办组织每季度随机抽查2个区,每个区随机抽查4个社区开展社区爱卫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区的年度爱卫综合考核评分。年内组织1-2期培训。提高各级爱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开展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各区要在四月份与爱国卫生月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一次让群众受益的爱国卫生活动。

  二、加大推进力度,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

  3.继续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省卫生镇村和市卫生村、市卫生示范小区(单位)工作,推动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可持续协调发展。年内积极推动高新区唐家湾镇、万山区担杆镇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斗门区井岸镇申报国家卫生镇。力争年内推动香洲区南屏镇、斗门区斗门镇开展省卫生镇创建,万山区桂山镇通过省卫生镇审核验收,并创建一批省市卫生村和市卫生示范小区、单位。南水镇、红旗镇年内实现省卫生村零的突破。

  4.巩固原有的创卫成果,督促现有的国家、省卫生镇村按照标准做好长效管理和巩固工作。根据粤爱卫办〔2011〕35号文件安排,年中省爱卫会将对金湾区红旗镇、高新区唐家湾镇开展省卫生镇复审,5月中旬前由区一级开展自查,自查通过后5月底市级验收,验收通过后于6月底前上报省申请省级复审。复审不达标的将取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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