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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青海省绿色社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2)居民及社区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各项环保活动
  (3)开展绿色家庭评选活动,发挥妇女在社区环保中的作用
  (4)建立社区环保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的社区环保活动,并有环保行动计划

现场调查,查看有关活动记录

 

 

18

承担环保责任

(4分)

(1)对社区内的污染源进行监督,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2)向政府提出保护环境的建议和意见,改善社区环境质量,促进社区环境问题的解决

 

进行环境意识调查及考核

 

 

19

资源回收利用

(6分)

(1)社区内分别设立收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垃圾箱并有明显标志

(2)实行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并能长期坚持正常运作
  (3)社区定期定点开展资源回收,回收物品包括废报纸、废金属、废家用电器等

 

现场检查资源回收利用情况



  附件2:青海省绿色社区申报表

  地  区:
  社区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社区名称

 

地 址

 

社区负责人

 

电 话

 

联系人

 

传 真

 

社区自评情况(总分:  分)

环境管理

(  分)

环境质量

(  分)

环境建设

(  分)

公众参与

(  分)

创建绿色社区情况简介:

     

                                                 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环保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州、市(地)环保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州、市(地)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州、市(地)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绿色社区评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省绿色社区评定领导小组参加绿色社区实地检查和考评的全体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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