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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青海省绿色社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2)新建城区社区实现雨污分流

现场查看有关设施

 

13

节能、节水、节电(4分)

(1)社区景观用水循环使用率≥50% ,提倡利用回用水进行花木浇灌

(2)公共设施节能灯和节水龙头使用率≥70%

现场调查或抽查

 

14

环保住宅达标率

(4分)

(1)抽查的社区建筑物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和建材的放射性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2)新建小区,其建筑物符合省环保住宅工程认定技术条件的比例≥30%

由环保部门认定

 

众参与30分

 

 

15

环保宣传教育

(8分)

(1)按照要求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社区内建有较高标准的水久性环保宣传栏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牌,宣传栏的内容定期更换

(2)在社区文化中心设立环保角,有环保书刊杂志和书籍
  (3)定期开展环保知识讲座

(4)社区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均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

 

查看有关设施和宣传活动记录

 

 

16

保障环境权益

(4分)

(1)社区内重点污染企业定期主动公开环保信息,社区定期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2)社区内新建建设项目应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居民意见

现场进行调查及检查

 

 

17

履行环保义务

(8分)

(1)社区居民自觉选择绿色生活方式,如使用无磷洗涤用品,少用一次性制品、多用再生制品,选择乘坐公交车或骑自行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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