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岗位年限的认定依据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设置管理前已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限,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定,可视同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的受聘年限。其认定依据为经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的聘任相应等级岗位以来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受聘年限从兑现相应级别工资的上一个月开始计算。
附件:1.《珠海市事业单位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2.《珠海市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考核鉴定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珠海市事业单位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姓名
|
| 性别
|
| 籍贯
|
| 民族
|
|
身份证号码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毕业时间、
院校、专业
|
| 学历学位
|
|
见 习 期
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见习期自
我
鉴
定
|
本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工作单位考核鉴定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工作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