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推进前海金融创新,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在前海探索推进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积极探索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尝试利用香港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支持前海开发开放和重点产业发展。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允许更多前海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拓宽实体企业债务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金融产品、业务流程及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加大对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及专业服务等产业的信贷支持。加快组建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丰富金融服务市场主体。按照规范发展的要求,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提升要素市场金融服务层级。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结算基础设施,支持跨国企业在前海设立全球结算中心。
六、强化金融服务功能,保障社会民生普惠建设
(十七)切实做好民生普惠各项金融服务。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及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等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不断扩大受众覆盖面。积极推进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试点,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着力扩大居民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需求。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推动金融IC卡升级运用,拓宽小额消费运用领域。引导和支持第三方支付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发展小额消费信贷保险和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大力推动各类涉及公众利益的责任保险发展,稳步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扩大商业车险的费率浮动范围。
(十八)切实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市政府投融资任务和城市更新项目,优先满足沿江高速、抽水蓄能电站和核电站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社会投资范围,引导更多社会民间资本进入水务、环保、医疗卫生和教育等公共事业和民生领域。支持各金融机构配合市、区政府探索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体系,拓宽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稳步推进保险资金以债券或股权形式参与投资社会医疗事业、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投资和养老服务机构。
七、强化金融扶持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外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