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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杭州市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二、巩固提升,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创建
  深化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工作。以巩固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目标,按照新一轮工作规划,分解细化和落实打造工作目标任务。要继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区河道综合整治、城郊结合部环境整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推进生态城市建设。进一步落实整治"工地乱象"的各主体责任,实施建设工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行企业领导施工现场作业带班责任制,开展每两月一评建设工地活动,落实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三位一体"管理责任制。深化"建设工程围挡美化大行动"和"清洁工地"、"绿色工地"、"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以"331工程"为抓手,即实施3个制度:奖优罚劣的激励制度,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到位到岗管理制度和工地监管责任制度;落实3个手段:数字化监管手段、实名制管理手段和上岗培训管理手段;设立1个举报专用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评价,落实长效保障创建机制,全面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巩固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2012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为契机,落实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有关标准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对包括广场、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单位、河道等城市公共生活区域,依据"环境清洁指数"中的道路、河道、城郊结合部,建设工地(含市政工地、房建工地、拆迁工地、装修工地、土地储备工地)整洁指数和公交、环卫、燃气/供热、物业服务、自来水、地铁、热线电话等窗口行业(单位)测评指标,查找问题,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狠抓整改,落实长效,确保每半年测评不失责任分,并保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载体,大力推进文化兴业与群众性文明创建
  深化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刻认识文化建设在建设系统各行各业的地位和作用,切实转变重经济、轻文化的观念,更新理念,开拓视野,挖掘内涵,创新载体,运用"我们的论坛"、"我们的节日"、"我们的作品(产品)"和文化活动周等多种形式,深化以道德文化、诚信文化、服务文化、安全文化、廉政文化、和谐文化、品牌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建设,组织行业精神研讨,大力塑造人文环境和氛围,培育并弘扬人文精神,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科学发展。要以办好民工学校,建设工地文化为抓手,以贯彻落实《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办法》为契机,以创建百所示范校为引领,深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按照市文明办文件要求,广泛开展"献真情、送温暖、促和谐"关爱民工志愿服务活动,落实社会各界进工地送政策、送文化、送健康、送安全、送温暖等,推进工地与社区(村镇)结对共建,着力打造新杭州人文化家园,提升工地人文环境新形象。评选第八届杭州市"十佳民工学校"等各类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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