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市场环境。有序开放高技术服务业市场,降低服务业准入门槛,构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产业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采用技术市场、产权交易等技术贸易手段推动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大力推动科学技术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快速应用,通过商业化、市场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技术交易、产权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实现技术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积极培育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高技术服务市场,规范市场秩序,为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大政府采购高技术服务的力度,拓展政府采购高技术服务的领域,鼓励政府部门将可外包的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业务发包给专业服务企业,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六)增强创新能力。促进服务模式创新,推动高技术服务相关业务融合发展,探索适合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市场管理方式。促进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集成创新。推动建立各具特色的高技术服务产业创新联盟,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和支撑工具研发,完善成果转化中试条件,整合和完善现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必要的软件平台、仿真环境、资源信息库、公共测试平台建设。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在国内外积极获取专利权和注册商标,实施标准战略,构建专利联盟。
(七)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待遇等方面制定相关倾斜的政策,吸引高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才,有计划的引进一批高端人才、紧缺人才和研发人才;加强高技术服务业人才培训力度,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和建设一批有针对性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通过高新园区创业园、大学专项人才培养、企业人才培养、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继续教育等途径创新高技术服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作价投入,完善激励机制。健全高技术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人才科学管理。
(八)深化合作交流。扩大高技术服务领域合作交流,支持承接国内外高端服务业转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有实力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到我省投资。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内外高技术服务企业的合作,学习先进经验,提高企业自身水平。
(九)引导集聚发展。依托优势地区,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的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资源向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汇集。引导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企业集群。支持建设一批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鼓励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引导和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互动发展,依托优势产业集群,完善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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