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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五)完善市场环境。有序开放高技术服务业市场,降低服务业准入门槛,构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产业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采用技术市场、产权交易等技术贸易手段推动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大力推动科学技术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快速应用,通过商业化、市场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技术交易、产权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实现技术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积极培育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高技术服务市场,规范市场秩序,为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大政府采购高技术服务的力度,拓展政府采购高技术服务的领域,鼓励政府部门将可外包的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业务发包给专业服务企业,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六)增强创新能力。促进服务模式创新,推动高技术服务相关业务融合发展,探索适合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市场管理方式。促进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集成创新。推动建立各具特色的高技术服务产业创新联盟,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和支撑工具研发,完善成果转化中试条件,整合和完善现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必要的软件平台、仿真环境、资源信息库、公共测试平台建设。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在国内外积极获取专利权和注册商标,实施标准战略,构建专利联盟。

  (七)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待遇等方面制定相关倾斜的政策,吸引高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才,有计划的引进一批高端人才、紧缺人才和研发人才;加强高技术服务业人才培训力度,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和建设一批有针对性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通过高新园区创业园、大学专项人才培养、企业人才培养、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继续教育等途径创新高技术服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作价投入,完善激励机制。健全高技术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人才科学管理。

  (八)深化合作交流。扩大高技术服务领域合作交流,支持承接国内外高端服务业转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有实力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到我省投资。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内外高技术服务企业的合作,学习先进经验,提高企业自身水平。

  (九)引导集聚发展。依托优势地区,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的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资源向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汇集。引导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企业集群。支持建设一批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鼓励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引导和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互动发展,依托优势产业集群,完善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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