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电子商务服务。重点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相关机构建立可信交易服务平台。加快促进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七)生物技术服务。大力完善生物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新业态。大力发展临床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等专业化服务,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率;积极发展中藏药研发、生物育种、生物资源转化公共研发平台等现代生物农业技术服务,加速生物技术成果在农牧业领域的应用。加快发展生物环保技术服务。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协调解决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规划引导。根据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全省“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科学组织,精心编制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增强规划对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作用。
(三)加大财税支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利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资金渠道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高技术服务业。不断增加科技和流通服务业专项资金规模,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加强对我省高技术服务业薄弱环节、关键领域的扶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也可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家认定的高技术服务业范围,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强化金融支持。加大银行金融机构对高技术服务业的信贷投放,提高贷款的容忍度。积极推进符合高技术服务企业发展需求的信贷产品,试行非金额担保和非完全抵押贷款,扩大信用贷款范围。进一步推动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为高技术服务企业提供担保和贷款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在费用上给予适当的补贴。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将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和项目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资助或贷款贴息补助范围;拓宽融资渠道,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社会投入为主体,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债权融资,支持高新技术服务企业重组改制,进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融资,鼓励高新技术服务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股权托管质押融资,广开拓宽投资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吸收社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