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3月,市农委制定全市2012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及宣传工作方案,各区(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2012年4月,召开各区(市、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部署各项工作。
3、宣传发动:2011年4月开展执业兽医宣传月活动。市农委利用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体,向全市广泛宣传执业兽医制度以及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各区(市、县)要印制宣传资料,加强宣传力度,不留宣传空白,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进行全面认识和了解,积极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做到“应考尽考”。
4、考务培训:2012年5月-10月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对考务实施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试保密工作方案等进行讨论修改,并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市农委相关部门考务人员及监考员进行考务培训,增强责任心,确保考试的严密性。
5、完善制度:2012年5月-10月,根据农业部及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及完善我市的考务、保密、应急、责任追究及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考试准备阶段:
1、发布公告及报名通知:2012年5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络及报刊上发布考试公告及报名通知。
2、组织报名:2012年5月-7月,考生网上报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农业部制定的考务工作规则组织考生报名,确认报名信息,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将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3、安排考场:2012年7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报名人数确定考场,安排考场,并将考场情况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考试阶段
1、领取试卷:2012年10月,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机要室领取试卷,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2、组织考试:2012年10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试具体时间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考点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密封后上交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发证总结阶段
1、公布合格成绩:2012年12-2013年1月,农业部开通网上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发放资格证书:2013年1-3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考试合格人员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后,由考生自行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