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四、推荐名额与程序
(一)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今年我省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选2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27名,高技能人才2名;选拔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为3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25名,高技能人才5名。
(二)各地、单位按照《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数》(见附件一)下达的推荐名额推荐候选人,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在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2012年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rar”制作《专家情况登记表》,用光盘存储一并上报),并连同有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报经上级部门认真审查后,报市、州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
(三)各市、州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评议,评议通过的人选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市、州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核准同意,一并将推荐人选的材料、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组名单、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报省人社厅。
(四)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人选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选,报经省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同意,除涉密人员外,在《贵州日报》上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对推荐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人选报国务院审批。
五、工作要求
由于今年推选工作要求上报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开展工作,所推荐的人选材料须于4月20日前报省人社厅专技处(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逾期不予受理,上报材料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贵州省人社厅专技处
联 系 人:王业宾
联系电话:(0851)6859314
传真:(0851)6828173
附件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人数(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