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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解决18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2012年新增6万户农村沼气用户工程实施方案》等2012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件实事方案的通知


  (五)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按照《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要求,落实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水源水质管理、供水管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八、验收办法

  省人民政府按该方案要求对省水利厅实行总体考核,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对项目建设实施督查,按照县区级、市州级、省级分级验收办法,全面考核项目组织领导、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和建后管理工作。验收评分按百分制计算,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九、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水利厅。

  协作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

  实施单位:项目区市州及县市区政府。

2012年新增6万户农村沼气用户工程实施方案
(省农牧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一二年三月)

  一、项目背景

  农村沼气建设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大工程,也是国家投资建设的重要领域。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村沼气用户110万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极大的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新建“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6万户,户均年增收节支500元以上,项目农户基本解决70%左右的生活燃料,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项目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三、实施范围

  在11个市州、56个县市区实施。其中:

  酒泉市500户:敦煌市500户。

  张掖市810户:山丹县500户、民乐县310户。

  武威市5000户:天祝县3000户、古浪县1000户、民勤县500户、凉州区500户。

  白银市1600户:会宁县1000户、靖远县600户。

  定西市4640户:安定区200户、通渭县600户、陇西县1500户、临洮县1200户、渭源县800户、漳县140户、岷县200户。

  天水市5800户:秦州区800户、麦积区500户、秦安县500户、清水县1000户、甘谷县1000户、武山县1000户、张家川县1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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