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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甘肃省农家书屋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甘肃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2012年文化建设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进度

  2月,调研、编制全省农家书屋建设计划,掌握各地农业科技类图书和各类出版物需求,编定书屋用书目录,完成《甘肃省农家书屋出版物目录编制》工作并上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3月中旬,完成农家书屋出版物等设施的招标工作。

  3月底,完成农家书屋房屋建设及书柜、桌椅等配套设施采购配送工作。

  4月,完成农家书屋所需出版物等的采购工作。

  5月,1930个农家书屋出版物保质保量,按时配送到位。

  6月,对已建书屋进行检查验收。

  7月中旬,完成农家书屋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各市州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农家书屋工程实施办法和年度计划,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行政村,明确完成时间、步骤和责任人。

  (二)落实建设经费。各市州政府要将本地农家书屋建设资金按规划纳入年度预算,落实好配套硬件设施建设。同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三)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各市州要加强农家书屋资产管理,确保长期发挥作用。要立足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要以农家书屋为基础,与县乡图书馆、新华书店联动,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出版物交流制度,扩大农民阅读范围。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农家书屋,可由新闻出版部门授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经营、代销、租赁业务,增强农家书屋自我发展能力。

  (四)强化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各市州要做好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工作,提升管理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管理员掌握基本的书屋管理技能,充分发挥农家书屋效能与作用。

  八、验收办法

  (一)验收主体。农家书屋检查验收工作由省政府组织,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具体实施。

  (二)验收对象。已建设的1930个农家书屋。

  (三)验收项目及标准。

  1.选址。选址合理,覆盖面较广;书屋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环境整洁,方便借阅。

  2.出版物配备。出版物配备不低于2万元,各类图书比例配置符合要求,出版物登记完备,统一编目,分类陈列。

  3.基础设施。统一悬挂农家书屋标牌,书柜、桌、椅、照明等基础设施齐全,配备防火设备。

  4.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初步培训;《管理员岗位职责》、《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健全;配备借阅登记本、图书目录登记本和征求意见本;执行农家书屋开放时间、管理员姓名、电话及县级新闻出版部门监督电话“四公开”制度,并悬挂于书屋外墙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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