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填报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及完成情况表的通知
(深卫人规财〔2012〕26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委直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因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编印卫生统计年鉴的需要,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填报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及完成情况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11年度本单位所有的基建、建筑修缮和设备购置项目,无论其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单位自筹或捐赠,均列入填报范围(资金为10万元以上)。
二、填报要求
切勿空项,没有须填“0”,务必填写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附件盖本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市医学信息中心,并将电子表格发至邮箱:403495070@qq.com。各区需汇总区属医疗卫生单位报表统一发送市医学信息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投资及完成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
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投资及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 目
| 单位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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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实际完成投资金额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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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来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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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财政投资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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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投资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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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投资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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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筹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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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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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用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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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建安工程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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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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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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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计划施工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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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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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实际竣工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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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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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实际新增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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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实际新增床位
| 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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