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进度
4月底前,城乡居民个人缴费落实到位。
5月底前,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各自承担的比例落实到位。
10月底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发挥政府在筹资环节中的主导作用,实行政府领导,人社、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体制。
(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参合率、居民参保率。
(三)根据城乡居民意愿和基本医疗需求,统筹规划制度建设,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四)省人社厅、省卫生厅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七、验收办法
2012年11月,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分别会同省财政厅和财政部驻甘专员办对农民参合率、居民参保率以及财政补助到位和支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八、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卫生厅、省人社厅。
协作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
新建250个村卫生室实施方案
(省卫生厅 二○一二年三月)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甘肃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11〕230号)精神,到2015年全省每个行政村有1个村卫生室,全省标准化村卫生室达到85%以上。目前,全省共有村卫生室16585个,各级政府列项建设4920个,尚有1022个无医无药村。
二、目标任务
2012年,新建250个村卫生室。
三、实施范围
项目区市州及县市区。
四、资金筹措
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解决。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省级投资1000万元,市县配套500万元。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