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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在农村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申请程序

  大学生“村官”申请工商注册优惠政策的,须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证明;申请减免税收的,按税收减免有关规定办理。

  大学生“村官”申请享受资金扶持、奖励等政策时,须提供申请表,身份、户籍、学历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中申请无偿资助、信贷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的须提供相关合同、凭证和创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奖励的须提供近两年企业发展的经济社会效益报告等。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由创业者提出,经所在乡镇审核,向所在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由各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创业导师、专家进行鉴定审核,并邀请市直相关部门参加;

  3、公示:通过审核的拟扶持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兑现:公示无异议后,对其中申请无偿资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和奖励的,由各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对其中申请信贷支持的,推荐给当地农村信用机构,经当地农村信用机构根据贷款有关规定自主审核通过并放贷后,由各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经费暂由当地财政全额支付。

  5、备案:有关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将扶持情况报杭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备案。符合条件的,每年底由杭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财政局按前述市级资助比例进行结算。

  五、配套措施

  1、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全市大学生“村官”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宣讲创业政策和创业技能,每位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至少接受一次创业实训或技能培训。将服务期满解聘且未就业的大学生“村官”纳入当地大学生见习计划,见习期间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其中政府补贴不低于50%。大学生“村官”可根据自身创业实际需求,参加“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125 ”培训工程和农广校、农函大专业学历教育学习。

  2、推荐创业项目。经济、科技和农林等部门,要筛选一批符合杭州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适合农村创业,成本低、见效快、前景广、效益好的项目,通过推介会等形式提供给有意愿的大学生“村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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