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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川食药监安〔2011〕64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两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节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要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特别是首批20个重点监管品种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药制剂特别是药品价格倒挂品种和中药饮片尤其是滋补类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发现问题企业和药品抽验中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用原辅料追溯和生产过程中物料平衡以及执行GMP的情况,同时加强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采取“3+0”(严管、严查、严办,零容忍)措施,进行严厉查处,发现制售假药行为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二、积极应对,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认真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加大重点品种和高风险品种的监测力度,做好风险信号挖掘、分析评价和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及时预警。密切关注药品安全动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准备工作。一旦遇有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规定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强化信息报送的及时、准确性,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更加重大。各地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节日期间药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辖区内药品安全状况,认真查找和消除药品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切实维护节日期间药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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