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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
(津政办发〔2012〕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切实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2009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和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安排,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等38个单位被评定为优秀等级,西青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安全局等21个单位被评定为良好等级。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结果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1年度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结果

  一、优秀单位(38个)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蓟县人民政府
  静海县人民政府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司法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规划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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